为加强公司的学风建设,营造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,落实员工晚修自习的纪律要求,使公司员工晚修自习走向制度化、规范化,特结合公司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晚修自习时间、地点、参加对象
(一)晚修自习时间:每周三、周日晚19:00-20:20,原则上各班级每周晚修自习不得少于2次。
(二)晚修自习地点:由公司进行统筹安排,参加晚自习的员工必须按照指定的教室上晚自习。
(三)晚修自习参加对象及方式:全体大一员工集中组织进行,其他年级员工分散自行组织进行。
第二条 晚修自习组织管理
晚修自习由太阳成集团tyc122cc员工工作办公室(以下简称学工办)组织开展并监督实施,学工办负责具体班级的晚修时间安排和过程管理,亦可结合专业特性,丰富晚修自习内容和形式。每年大一新生报到注册后一周内,太阳成集团tyc122cc学工办统筹安排《太阳成集团tyc122cc大一员工晚修安排表》。
第三条 晚修自习值班
(一)太阳成集团tyc122cc学工办要安排专门的晚修自习负责人,深入到各班定期进行晚修自习检查、指导和管理,并针对员工晚修自习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违纪现象,及时解决处理。
(二)学院安排辅导员、班主任进行晚修自习值班,尽可能做到一个班级一名老师指导学习,并做好值班老师的考勤,值班老师不得迟到、早退,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位,要提前安排好相关老师代替。
(三)值班老师要检查督促员工的学习、纪律情况,处理好晚修自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,确保良好的晚修自习秩序,同时,要做好员工晚修自习的考勤,如实填写《太阳成集团tyc122cc大一员工晚修自习考勤表》。
第四条 员工晚修自习纪律要求
(一)必须准时到指定教室参加自习,不得迟到,不得早退,晚自习期间保持教室及走廊安静。
(二)任何人不准在教室或走廊大声喧哗,随意走动,以免影响其他同学学习。
(三)自习时间不准放音乐,不准在教室接、打电话,不得使用电子娱乐设备,不得吃东西,保证高质量的学习。
(四)晚修自习时间各班不得组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,如特殊情况需组织,须报辅导员批准。
(五)团总支员工会各部不得在晚自习时间召开例会,如特殊情况需召开,必须报辅导员批准。
(六)晚修自习期间应讲究教室卫生,保持教室内的整洁。
(七)晚修自习结束后,各班教室应及时关窗熄灯。
(八)员工着装要规范,不得穿拖鞋、背心、吊带、超短裙等进入教室。
第五条 晚修自习请假
(一)如因个人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晚修自习,需事先向辅导员提出请申请,并按照学院相关请假制度,办理请假事宜。
(二)如因课程调整、技能训练、集体活动等非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晚修自习的,须有辅导员或有关负责老师出示的相关证明,并按照学院相关请假制度,办理请假事宜。
(三)在晚修自习规定时间内,未参加晚修自习且未提供请假条或相关证明的同学,一律按旷课处理。
第六条 晚修自习考勤
(一)晚修自习实行考勤制度,由各班级纪律委员负责考勤,考勤列入学院教学的正常考勤范围,纪律委员如实将晚修自习考勤结果填写在班务日志中,并由当晚值班老师签署意见。
(二)晚修自习迟到或早退累计达2次,视为旷课1节;无故缺席1次,视为旷课1节。一学期内,晚修自习考勤累计旷课5节以上(包括5节),则取消本学期所有评优评奖资格,对入党积极分子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。同时,员工晚修自习考勤并入课堂考勤中,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见《太阳成集团违纪处分条例》,旷课累计达到一定数目给予相应处分。
第七条 晚修自习检查评比
(一)乌拉尔学工办根据检查结果及各班级报送的《太阳成集团tyc122cc大一员工晚修自习考勤表》,每周进行一次全院晚修自习情况通报。对晚修自习制度落实较好的班级以及表现较好的班级、个人进行通报表扬;对晚修自习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班级,以及表现较差的班级、个人予以通报批评。同时,员工晚修自习考核结果还作为“先进班集体”评选以及班主任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(二)员工干部、各班班干部都应积极配合值班老师开展晚修自习的检查考核工作。对不配合晚修自习检查工作的班级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。
(三)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或警告处分。
第八条 其他相关说明
(一)各班级于每周一向乌拉尔学工办报送上一周《太阳成集团tyc122cc大一员工晚修自习考勤表》纸质版及电子版。
(二)各班级可根据本办法,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定。
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太阳成集团tyc122cc员工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